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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8-07 21:18    

日本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和技术法规以前也被业界认为是国际上最具典型性的制度和法规体系,与欧美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并称为世界三大典型汽车技术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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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和技术法规以前也被业界认为是国际上最具典型性的制度和法规体系,与欧美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并称为世界三大典型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但近年来,随着日本为了自身更加深入地拓展国际汽车市场,积极参加国际汽车技术法规的协调和制修订工作,同时加入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UN/WP29)的《1958 年协定书》和《1998 年协定书》,并且专门针对自身出口量和全球化程度较高的车辆产品(主要是 M1 类车辆)积极采用 ECE 汽车技术法规,使得日本汽车技术法规的典型性不断降低。但尽管如此,日本的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及其技术法规体系仍保留有其自身的许多特色和项目,例如在汽车排放和油耗的试验规程、限值要求等方面。

1.  日本汽车技术法规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为确保机动车交通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日本制定了《道路车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控制法》及《能源合理消耗法》等法律要求,以这些法律为依据,日本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政令、省令、公告、通知,这其中就包括道路车辆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法规及相应的汽车产品试验和认证规程、汽车技术标准和结构标准。日本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与欧盟和美国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不同,其体系构成比较复杂。日本国土交通省(其全称英文名为: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and Tourism)根据《道路车辆法》的授权,以省令形式发布日本汽车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基本技术法规,内容涉及对机动车辆、摩托车、轻型车辆的安全、排放法规要求。但日本的汽车技术法规,即汽车安全基准(或称之为日本汽车保安基准)中只有基本的法规要求,而技术法规进一步细化的内容,以及如何判定汽车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型式认证试验规程(即:TRIAS),以及与技术法规的实施相配套的管理性规定等则是主管部门中的有关机构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或以各种通知的形式下达全国各地方的下属 机构。

2.  日本对汽车产品采取型式批准制度,同时具有自身特点

日本在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上,即对汽车技术法规的实施上采取与欧洲相同的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但它与欧洲的型式批准制度又有所不同,具有自己的许多特点。日本机动车型式认证制度包括型式指定制度(Type Designation)和型式通告制度(Type Notification),此外对有关排放、噪声、安全等控制装置和零部件还设立了单独的装置型式指定制度(Device Type Designation)。型式指定适用于批量生产,且质量均一的机动车辆,而对于生产批量较小,且要求多变的大型货车和客车(即以在现成底盘上进行改装为主要方式生产的车辆)则实施型式通告制度。对于符合优惠管理条件的进口机动车也实施型式通告制度。在日本的汽车产品型式指定和型式通告制度的具体运作中,日本政府的国土交通省作为主管机关负责相关的申请和批准,具体的技术审查和试验工作由国土交通省下属的日本交通安全和环境研究所进行。

3.  日本对汽车产品同时引入召回制度

日本对汽车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采取欧盟的型式批准制度,但同时在该制度中引入了美国的机动车辆召回制度,这也是日本汽车产品管理制度中的又一特点。日本的机动车辆召回制度于 1969 年通过修改部分省令建立,当时建立这一制度的背景是带有缺陷的机动车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引起很大的关注。到 1994 年,车辆召回制度的有关条款被写入日本道路车辆法,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车辆制造厂商的责任。

4.  日本签署 1958 年协定书,逐步采用 ECE 法规

日本于 1977 年开始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 WP29 的活动,并于 1998 年(1998 年 11月24 日)和1999 年(1999 年8 月3 日)分别加入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的 1958 年协定书7和 1998 年协定书8。日本从 1998 年签署《1958 年协定书》后,即开始积极采用 ECE 法规。

日本 1998 年—2014 年期间采用 ECE 法规的情况示

5.  日本积极促进全球汽车技术法规与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协调和统一

本除了加入 1958 年协定书,采用 ECE 法规外,在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中一直承担重要、举足轻重的角色,在 WP29 及其下属的各个工作组中,日本在其中许多工作组担任主席或副主席,牵头许多联合国 ECE 和 GTR 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日本在 WP29 工作上,还积极推进 1998 年协定书的出台和实施,并在 1998 年协定书的框架下积极进行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GTR)的建设工作。截止到 2019 年8月1日,WP29 在《1998 年协定书》框架下建立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的工作已有20项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GTR)和一项规范性技术文件(S.R.1)。

6.  日本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日本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体系完备重点从氢能社会建设角度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和推广普及。在战略规划方面,日本经济产业省 2010  年发布《新一代汽车战略 2010》,支持新一代汽车(BEV /PHEV /HEV /FCV 和清洁柴油汽车等)推广普及,提出到 2030 年混合动力汽车新车销售占总销量的比重为 30%-40%、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占比为 20%-30%、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为 3%、清洁柴油车占比为 5%-10%。2014年,经济产业省发布《汽车产业战略 2014》,提出全球化、研发和人才、系统、产品四大战略;同年,日本政府明确提出加速建设“氢能社会”的战略方向,并发布《氢能燃料电池战略发展路线图》,提出“三步走”战略并提供研发、示范和补贴等优惠政策。面向 2050 年,日本提出 xEV( BEV /PHEV /HEV /FCV)战略,推进全球日系车xEV化以实现从油井到车轮的零排放,围绕促进开放性创新、积极参与国际协调、确立社会系统等方面做出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