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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rk
    发布时间: 2024-08-07 17:10    

E/e-Mark认证是欧盟针对机动车及其零配件产品等,依照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体指令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进行的认证。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书,以确保机动车及其零部件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所有进入 欧洲的整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都应该得到欧洲相关交通部的许可批准,也就是目前所谓的E/e-Mark认证,具体体现为 E-Mark和e-mark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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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Mark认证是欧盟针对机动车及其零配件产品等,依照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体指令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进行的认证。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书,以确保机动车及其零部件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所有进入 欧洲的整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都应该得到欧洲相关交通部的许可批准,也就是目前所谓的E/e-Mark认证,具体体现为 E-Mark和e-mark认证。

E-mark认证:

1.   E-mark认证,俗称大E,是以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技术质量标准( ECE Regulation)和欧盟颁布的指令( EC Direction)为依据的车辆产品认证制度,由被授权的机构对车辆及其主要零部件产品进行检测和认证,对合格的产品颁发E-mark证书。

2.   目前所有加入ECE 1958年协定的缔约国国都认可E-mark并能签发E-mark证书,这些成员除欧盟成员国外,还包括其他欧洲、亚洲、大洋洲、非洲等非欧盟国家。

3.   E-mark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系统和零部件通过认证后,都应该打上E-mark标识。以下6大零部件为强制认证产品:

轮胎、灯具、后视镜、玻璃、安全带,喇叭。

4.   E-mark认证的管理机构一般是1958年协定缔约国的政府部门(比如交通部),它们会授权技术服务机构(Technical service)来具体进行E-mark认证实施。

5.   E-mark标识:

数字1,2,3, 4﹒﹒﹒﹒为颁发该E-Mark证书的各个不同ECE成员国家之代号。

6.   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具体见下表:

E1

德国

E12

奥地利

E24

爱尔兰

E37

土耳其

E51

韩国

E2

法国

E13

卢森堡

E25

克罗地亚

E39

阿塞拜疆

E52

马来西亚

E3

意大利

E14

瑞士

E26

斯洛文尼亚

E40

马其顿***

E53

泰国

E4

荷兰

E16

挪威

E27

斯洛伐克

E42

欧盟

E54

阿尔巴尼亚

E5

瑞典

E17

芬兰

E28

白俄罗斯

E43

日本

E56

黑山

E6

比利时

E18

丹麦

E29

爱沙尼亚

E45

澳大利亚

E57

圣马力诺

E7

匈牙利

E19

罗马尼亚

E30

摩尔多瓦

E46

乌克兰

E58

突尼斯

E8

捷克

E20

波兰

E31

波斯尼亚

E47

南非

E60

格鲁吉亚

E9

西班牙

E21

葡萄牙

E32

拉脱维亚

E48

新西兰

E62

埃及

E10

塞尔维亚

E22

俄罗斯

E34

保加利亚

E49

塞浦路斯



E11

英国

E23

希腊

E36

立陶宛

E50

马耳他



 e-mark认证:

1.   e-mark认证,俗称小e,是欧洲经济共同体依据欧盟指令(EEC/EC Directives,EU regulation)在欧盟成员国内实施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

2.   与大E不同,通过小e认证的产品只会颁发证书,不会要求打上标识。

3.   e-mark认证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交通部门,认证实施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

4.   e-mark标识:


5.   e-mark各成员国的证书也有相应的编号。具体见下表:

e1

德国

e17

芬兰

e2

法国

e18

丹麦

e3

意大利

e20

波兰

e4

荷兰

e21

葡萄牙

e5

瑞典

e23

希腊

e6

比利时

e24

爱尔兰

e7

匈牙利

e26

斯洛文尼亚

e8

捷克

e29

爱沙尼亚

e9

西班牙

e32

拉脱维亚

e11

英国

e36

立陶宛

e12

奥地利

e49

塞浦路斯

e13

卢森堡

e50

马耳他

 

 

E 标志和 e 标志对比

认证名称

E-mark

e-mark

规范

UNECE Regulation

EEC & EC directive,EU regulation

制定单位

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 UN/WP29

欧盟会

会员资格

联合国成员可以加入

欧盟成员国

适用区域

主要为1958年协定缔约国,也包含其他认可E-mark的国家和地区

主要为欧盟成员国,也包含其他认可e-mark的国家和地区

整车认证

发证机构

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的政府部门

欧盟成员国的交通部门

执行机构

1958年协定缔约国认可的技术服务机构

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

  

目前欧盟汽车法规发展的趋势是国际化,大E化,目前1958年协定缔约国已经达到了53个,大部分的e-mark法规也都已经被ECE法规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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