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当前国际上最大、发展最为完善的一体化市场,它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为法律基础,对汽车产品(包括传统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建立了统一的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
1. 欧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及其最新发展
欧盟是当前国际上最大、发展最为完善的一体化市场,它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为法律基础,对汽车产品(包括传统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建立了统一的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它具备如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 通过立法,在整个欧盟建立了统一的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各国间互相承认对汽车产品的批准,使汽车产品在欧盟各国间自由流通,极大地减少了企业认证和贸易的成本;
(2) 对汽车产品从整车到零部件、系统建立了完善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其形式为汽车产品的型式批准制度,确保政府对汽车产品的安全、环保和节能实施有效的控制;
(3) 欧盟的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和技术法规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和联合国的 ECE 汽车技术法规的对接和对等,目前已将大部分单项 EEC/EC 技术指令直接用 ECE 法规替代;
(4) 欧盟不仅对新车产品的入市建立了统一的型式批准制度,而且贯穿车辆的整个生产、使用和生命周期,包括对车辆生产一致性控制、管理、定期检验直至车辆的报废和回收利用,同样建立了全欧盟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体系;
(5) 在新能源车辆的发展上,欧盟同样采取统一的步调和措施,制定和出台鼓励新能源车辆和配套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法规。
欧盟对汽车产品(M、N 和 O 类车辆)从整车到部件、系统地建设了完善的、统一的汽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及其与之相配套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并贯穿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和入市后使用的全寿命周期,成为世界其它各国、各地区在建设统一的汽车产品准入管理体制借鉴的范例
2. 欧盟汽车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法规/指令
欧盟整车型式批准制度及其技术法规的发展也是一个逐渐完善、不断加严的过程,欧盟最早于 1970 年 2 月 6 日发布技术指令 70/156/EEC“就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型式批准各成员国的法律一致性”,开始建设欧盟内统一的汽车产品(包括 M、N、O 类车辆)整车型式批准制度。
2007 年 9 月 5 日,欧盟议会及理事会发布 EC 指令 2007/46/EC《建立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和用于这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批准框架的指令》。该指令的发布和实施意味着欧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和准入制度的重大变革,将欧盟对 M1 类车辆的统一整车型式批准制度扩展到其它车辆类别(M2、M3、N、O 类),即:对所有 M、 N、O 类车辆在欧盟实施统一的整车型式批准制度,所有的 M、N、O 类车辆在欧盟所有成员国中的任何一国所获得整车型式批准,其它欧盟国家必须予以承认,无需再进行其它的认证或批准。
3. 欧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及其具体实施
a) 欧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
i. 欧盟通过汽车产品的型式批准来实施 EEC/EC 汽车技术指令,随着 2007/46/EC 的实施,欧盟 28 国已逐步对所有 M、N、O 类汽车产品强制实施统一的型式批准制度。
ii. 欧盟在开展汽车整车型式批准的同时,仍保留有汽车零部件的型式批准,与整车认证不同的是,EEC 各成员国可以根据汽车零部件产品本身所粘贴的认证批准标志,也可以根据该产品的生产一致性证书予以认可。
b) 欧盟汽车整车型式批准程序
i. 根据欧盟的汽车型式批准程序,车辆生产厂家可以任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获取欧盟的整车型式批准:
1. 方式 1:在欧盟的整车型式批准时一次性做完 2007/46/EC 中所规定的各个零部件检验项目(检验按照相应的 EEC/EC 技术指令进行)),合格后即获得 EEC/EC 整车型式批准。
2. 式 2:由厂家先在不同的时间内分阶段、分步骤进行 2007/46/EC 中规定的所有零部件项目的单项 EEC/EC 指令的认证,再凭这些项目的型式批准证书获取 EEC 整车型式批准。
4. 欧盟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最新发展(以德国为例)
德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支持体系日益完善,重视并鼓励新能源汽车与能源、通信、交通等系统融合发展。在战略规划方面,2009 年德国发布《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计划》,确定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战略,提出到 2020 年实现 100 万辆纯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保有量的发展目标。在研发创新方面,一是统筹产业发展。德国联邦政府成立联合工作组统筹协调经济科技部、交通部、环境部、教育及研究部等部门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动力电池技术研发。2018 年德国政府拨款 10 亿欧元支持固态电池技术研发,2019 年德国和法国政府宣布联合欧洲汽车企业和能源公司共同投资 50 亿-60 亿欧元支持车用电池研发。三是支持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技术融合示范,为电动交通信息和通信技术研究提供 4700 万欧元的资金支持。在智能网联方面,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通往自动化出行之路:欧盟未来出行战略》明确到 2020 年在高速公路上实现自动驾驶,2030 年进入完全自动驾驶社会。德国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战略,在立法、创新、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的顶层设计。2017 年,德国颁布全球首个专门针对自动驾驶的修正法案《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和针对自动驾驶的道德标准《自动化和互联化驾驶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