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顶盖”指车身的顶部,由前风窗上边缘起,后窗上边缘止,由两侧上部结构所围成的部分;
2.6 “腰线”指车辆侧窗的透明下轮廓构成的线条;
2.7 “敞篷车辆” 指在某种状态下,除了前顶盖支撑件和/或稳定杆和/或安全带安装固定点外,腰线以上车身结构无刚性构件的车辆。
2.8 “活顶车辆”指只有顶盖或其部分能向后折叠或开启或滑动,而腰线以上车辆结构件维持不动的车辆。
2.9 “折叠座椅”指临时使用的辅助座椅,通常情况下是折叠的。
3 认证申请
3.1 关于车辆内部安装件的认证申请应由车辆制造商或其正式指定的代表提出。
3.2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以及下面的特别说明:
关于上述第 2.2 条所提及的车型的详细描述,并附车室内照片一张或操作图一份。应详细指明确认该车型的号码和/或符号。
3.3 应向负责认证试验的技术部门提供如下内容。
3.3.1 由制造商决定,能代表待认证车型的车辆一台,或能满足本法规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的车辆零件。
3.3.2 应认证试验技术部门的要求,还需提供所用材料的某些部件或材料样品。
4 认证
4.1 如果按本法规提交的认证车型符合下列第 5 条的要求,该车型应予以批准。
4.2 对于每一获得认证批准的车型应授予一个认证批准号。其前两位数字(目前为 01,对应于 1986 年 4
月 26 日生效的 01 系列修正本)指在认证时,关于本法规最近大的技术修正的修正本序列号。同一协议方不得将同一认证号授予另一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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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英文版或者中文版,请直接联系:apt@aptcertification,com 或者微信号 13958111261.